定义: “阳光教育”,就是教师用爱心来关怀、理解、激励学生,使他们成为性格活泼、自立自强、合群合作的一代新人的教育。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:提供一个适宜的成长环境,这是阳光教育的前提;给予理解和信任两种关爱,这是阳光教育的动力;培养智商、情商、意商三种品质(这里的所谓意商,是指用以反映人的意志品质及其发展水平的一个概念,包括意志的自控性、果断性、坚毅性、持久性等),这是阳光教育的内容;做到学会关心、学会学习、学会做事、学会生存四个学会,这是阳光教育的目标;实施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合五种教育(这里的所谓“合育”,是以和合、中和理念为指导,对年轻一代实施和谐、合作、合群的教育,使他们既能善待自己,又能正确地对待他人、社会和整个世界),这是阳光教育的途径。
“阳光教育”是一种理想的教育状态。其成果不可能在朝夕之间显现,需要整个学校系统长期地坚持不懈地运作。但把它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很有必要的。其主要突破点应该是发动各种力量,利用各种渠道培养高素质的学生。
特质:
阳光代表着光明、活力、生机、温暖、公平、普惠、透明、快乐、积极、健康、和谐。而在教育中,我们需要的正是阳光的这几种特征:温暖[幸福快乐的情感]、普惠 [对万物的平等对待与恩泽]、活力[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]等等。
解读:
学校有彰显“普惠、快乐、活力”的独特的校园文化;人性化的管理制度;良好的社会口碑;优良的教学成绩;全面发展的学生;有个人教学特色的教师。
学生们健康活泼,充满活力,自信自爱,享受学习的快乐;从学校走出的孩子不仅有着优秀的学习成绩,而且一定要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健康的思想品格以及健全的身心素质。
老师们工作态度积极向上,享受工作的快乐;用微笑和自信面对学生及同事;教师之间人际关系透明、松弛、融洽;可以适度张扬每个人的个性,形成教师的个人教学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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